教育暨青年局 -- 高美士中葡中學

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初中回歸教育

自薦學生(初中)特別總考試(20047)

考生須知

1、    考生須帶備准考證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考試工具,考試時不可向他人借用文具。

2、    考試當天,考生請提前十分鐘到場,查看考生名單及座號。

3、    考生須準時應考,按座號入座;開考十五分鐘後,不得進場應考。

4、    在考場內必須關掉所有通訊器材,違者將被取消該科考試資格。

5、    開考至少達考試時間的三分之二,考生方可交卷離開。

6、    如有考試作弊行為,該科考試資格將被取消。

7、    考生須於口試前自行到本校公佈欄查閱口試時間。

8、    不及格或缺考的科目,考生可於日後舉行的自薦學生特別總考試中報名重考,已獲及格成績的科目不設重考。

9、    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須於成績單張貼日起計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向高美士中葡中學校長提出複核要求,並連同視為適當的文件提交予校長(複核費用200);有異議科目的成績以考試委員會的最後決定為準。

10、考試當日上午八時至九時期間,若本澳氣象台已發出/開始發出暴雨警告信號,或已懸掛/開始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當日上午之考試取消。在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二時三十分期間,出現前述情況,則下午之考試取消。如考試進行期間發出該等信號,主席將即場作出相關安排。因暴雨或颱風而不能進行之考試,將延至緊接之週一至週三晚上19:00~20:3020:50~22:20 進行。考試更改安排之消息可循以下途徑查詢:

A.     考生可於考試當天上午8:15~10:00;下午1:15~3:00致電查詢考試改期安排。查詢電話:331093

B.     考生可參閱本校網頁www.eslc.k12.edu.mo

C.     以手提電話廣播訊息方式公佈,廣播訊息會以中文頻道在澳門電訊作出發佈。考生若是澳門電訊手機用戶,可自行設定接收相關之訊息;訊息標題號碼為:中文訊息(833)。而訊息接收之設定方法如下:功能表-->訊息-->訊息廣播-->-->返回-->標題-->增加標題-->輸入標題號碼-->輸入標題(833) -->確認

D.     考試更改安排通告亦將在緊接之週一上午於本校大堂張貼

11. 因暴雨或颱風未能如期考試,考試結果之公佈日期亦將作相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