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暨青年局 -- 高美士中葡中學
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初中回歸教育
自薦學生(初中)特別總考試簡介
通過教育暨青年局局長核准,本校開設初中回歸教育特別總考試。
1、
開考目的:為具備初中程度而沒有相關學歷證明的人士提供獲取初中文憑的機會。
2、
報考條件: a) 報考者必須年滿18歲。
b)
報考者是具足夠條件而沒有註冊入讀初中回歸教育,或已註冊入讀課程但在總考試前3周取消部份或全部科目的註冊,或因超額缺勤而被飭令退學者。
3、
考試特色:考生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擬訂考試計劃,可報考單科或全科;不及格科目可於日後開考的初中回歸教育的自薦特別總考試中報名重考。
4、
報考方式:在特別總考試報考期間,以書面方式向校長申請。
5、
報考所需資料: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1份副本、吋半彩色近照一張。
6、
報考日期:2004年6月17日至25日(假期除外),下午4:30至7:30。
7、
報考地點:高美士中葡中學行政辦公室。(查詢電話:331093)
8、
報考科目:必修科目/學科領域:中文(包括普通話)、第二語言(葡文)、數學、自然科學、人文及社會科學、資訊共六科。
選修科目:第三語言(英文)、藝術教育、經濟與會計、電學與電工四科中選兩科。
(注意:可報考單科或全科。)
9、
報考費用:每科20元。
10、文憑:若6科必修科及2科選修科均獲及格成績者,獲發初中文憑。
11、同等學歷:在初中回歸教育課程完成了的科目,可申請豁免該科目考試。
12、自薦考試的複習大綱、考試時間表及考生須知於報名時給予報名者。
13、2004年6月26日晚上8時至10時於高美士中葡中學(A202/203室),提供考前輔導及解答疑問。
14、考試日期:2004年7月10日、11日、17日及18日(倘遇暴雨警告信號或颱風,考試時間將作調動,請參考考生須知之內文)
15、考試成績公佈:考試結果將於2004年7月21日下午在本校佈告欄張貼。
16、考生若對考試的成績提出異議,須在成績張貼日起3天內(即至2004年7月23日止),以書面向高美士中葡中學校長申請成績複核,並繳交申請費用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