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須知

  1. 考生須帶備准考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始可參與考試。帶備考試工具,考試時不可向他人借用文具。

  2. 考試當天,考生請提前十分鐘到場,查看考生名單及座號。

  3. 考生須準時應考,按座號入座;開考十五分鐘後,不得進場應考。

  4. 開考至少達考試時間的三分之二,考生方可交卷離開。

  5. 在考場內必須關掉所有通訊器材,違者將被取消該科考試資格。

  6. 所有考試用具不得寫有任何文字或符號,亦不得夾帶任何紙張,違者將被視作作弊處理。

  7. 如有考試作弊行為,該科考試資格將被取消。

  8. 考生須於口試前自行到本校公佈欄查閱口試時間。

  9. 無論任何情況,校方將不會安排補考。

  10. 不及格或缺考的科目,考生可於日後舉行的初中回歸教育特別總考試中報名再考,已獲及格成績的科目不設重考。

  11. 考試成績將於2023年9月1日下午3:00至2023年9月5日下午3:00止在本校公佈欄張貼,亦可於本校網頁查閱。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須於9月5日下午3:00前,以書面向高美士中葡中學校長提出複核要求,並連同視為適當的文件提交予校長;有異議科目的成績以考試委員會的最後決定為準。

  12. 考試當日下午5:00~6:30期間,若本澳氣象局已發出/開始發出暴雨警告信號,或已懸掛/開始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當日之考試將取消,並順延至最後一科考試之翌日舉行,其餘各科考試將不受影響。若因暴雨警告信號或颱風未能如期考試,考試更改安排之消息可循以下途徑查詢:
    • 考生可參閱本校網頁:http://www.eslc.k12.edu.mo
    • 考生可致電本校查詢考試改期安排。查詢電話:2833 1093
    • 有關消息可以手提電話短訊方式公佈,擬採用此方式接收有關訊息的考生,須於報考時填寫接收短訊之手提電話號碼。
    • 考試更改安排通告亦將次改期次天上午於本校大堂張貼。
  13. 若因暴雨警告信號或颱風未能如期考試,考試結果之公佈日期亦將作相應更動安排。

  14. 考生因任何原因缺席考試,均不設補考;考生可於未來舉行相關考試時,再自行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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